甘建人〔2020〕353號
各市(州)住建局、交通運輸局、水務局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,蘭州新區城交局、農林水務局、組織部,甘肅礦區建設局、交通運輸局、人社局:
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交通運輸部、水利部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《關于印發〈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〉〈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〉的通知》(建人〔2018〕67號)精神,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水利廳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制定了《甘肅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(試行)》,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附件:甘肅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(試行)
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甘肅省交通運輸廳
甘肅省水利廳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
2020年11月16日